异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流程
异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流程
一、迁入条件
必须在深圳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二、 提供的资料
1、深圳工作单位证明;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表》;
三、调转程序
1、持深圳市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聘在深圳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到原注册登记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核后由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寄至调入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交由当事人携带;一份留存备查。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日内在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
2、在深圳市各区财政局会计科或会计进修学院办事大厅领取《深圳市会计证注册、变更表》;
3、填写好《深圳市会计证注册、变更表》后,备齐所需资料交各区会计科或会计进修学院办事大厅的专人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回执;
4、在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领回《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迁入条件必须在深圳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二、 提供的资料 1、深圳工作单位证明;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表》;
三、调转程序
1、持深圳市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聘在深圳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到原注册登记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核后由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寄至调入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交由当事人携带;一份留存备查。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日内在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
2、在深圳市各区财政局会计科或会计进修学院办事大厅领取《深圳市会计证注册、变更表》;
3、填写好《深圳市会计证注册、变更表》后,备齐所需资料交各区会计科或会计进修学院办事大厅的专人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回执;
4、在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领回《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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