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探索“有税申报”新模式
人气:
作者: 朱菁
时间:2015-09-12
导读:
深圳市地税局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在新增商事主体呈现井喷式式增长的背景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以征纳交互发生量最大的申报征收业务为突破口,于8月初推行有税申报新模式。探索推行有税申报,是税务机关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转变理
深圳市地税局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在新增商事主体呈现“井喷式”式增长的背景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以征纳交互发生量最大的申报征收业务为突破口,于8月初推行“有税申报”新模式。探索推行有税申报,是税务机关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转变理念,把可以由纳税人自主评定的事项交出去,为商事主体松绑除枷,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提供助力;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一是推行首次有税申报。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从“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时开始(仅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按照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连续按期申报纳税;改变现行的纳税人从“税务登记”之日起均须申报纳税的规定。根据测算,通过此项改革,将使近60%的新增商事主体受益。
二是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为零,其同期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需要再做零申报,也不存在逾期办理零申报的处罚。
三是税务机关加强事后跟踪管理。为维护市场公平,规范纳税遵从,深圳地税坚持放管结合,重点加强事后跟踪管理,通过深化国、地税信息共享,比对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数据,准确锁定未及时足额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积极探索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而长期不申报纳税人的风险管理,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朱 菁)
相关链接:热点问答
一、首次有税申报
1、什么是首次有税申报?
答:首次有税申报是指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时(税种范围仅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开始按照法律法规连续按期申报纳税,改变现行纳税人从税务登记之日起均须申报纳税的规定。
2、首次有税申报的推行时间、实施对象、税种范围?
答:首次有税申报从8月1日开始推行,实施对象为深圳市新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种范围为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3、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开始申报后,又出现零申报时,是否还要申报?
答: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开始申报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申报纳税。
二、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
1、什么是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
答: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为零,其同期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需要再做零申报。
2、8月1日以前如果有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没有报,是否还要补申报?
答:不需要 (朱 菁)
责任编辑:小编
相关文章:
- [财税资讯]悬殊的纳税申报背后隐藏的“玄机” ——揭秘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
- [财税资讯]青岛税务部门通过表表核对、账表核对等方法综合分析 一些医药企业税务问题“浮出水面”
- [财税资讯]《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会计与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度申报指南
- [财税资讯]没有软件开发人员的“软件产品” 深圳市税务局查处一起利用该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
- [财税资讯]深圳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利用软件产品增值税 “即征即退”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
- [财税资讯]深圳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利用软件产品增值税 “即征即退”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扎实讲好涉税中介“执业每一课”
- [财税资讯]粤港澳深税务部门首次携手开展税收服务大湾区宣传活动
- [财税资讯]深圳政府多部门联合举办活动 助力民营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 [财税资讯]层层造假作“伪迹” 法网恢恢现原形 ——廉江市名鼎家具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终告破
相关推荐:
- [财税资讯]粤港澳深税务部门首次携手开展税收服务大湾区宣传活动
- [财税资讯]守正创新 强基固本 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 [财税资讯]胡静林:深化税收改革 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 [财税资讯]虚开“陷阱”:骗取大学生身份注册餐饮店
- [财税资讯]人民法院公告关于道县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与市残联、市人社局共同举办助残惠企活动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山区举办税务稽查专题宣讲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前进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以“春训”迈好“开局”第一步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首次表彰信用优质中介机构,聘任“纳税服务体验官”提升服务质量
- [财税资讯]王军在湖南调研全力以赴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财税资讯频道
本周最新
热门排行
-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两高一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 《增值税法》即将颁布!10大变化提前看
- 深圳商事登记减资公告满45日后,企业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减资流程?
- 深圳国税关于停止使用定额发票的通知及说明
- 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8月1日起金税卡停售 启用金税盘、报税盘
- 深圳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清单2024.7.29
- 两部门:推出12项服务新措施 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规范涉税服务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没有软件开发人员的“软件产品” 深圳市税务局查处一起利用该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