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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上办 操作说明

人气: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4-01-04
导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湖南省税务局目前已开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全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数据跑路,指尖办税”的便捷办税服务。为帮助纳税人详细了解操作流程,本说明从准备资料、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深圳税务局目前已开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全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数据跑路,指尖办税”的便捷办税服务。

为帮助纳税人详细了解操作流程,本说明从准备资料、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准备资料
在您开始办理网上申报之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个人股权转让相关纳税资料,并将其转化为电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单个资料上传时包含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0个、大小不超过20M)。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必报)。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时间、交易价格、股权数量、股权性质等信息。
2.资产价值评估报告(选报)。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规定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情形则无需提供。
3.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选报)。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选报)。比如能够证明被转让股权的原值、合理费用等材料,具体以纳税人实际情况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二、办理流程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上办”功能打通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全流程网上办“最后一公里”,通过股权转让自行申报网上办、“先税后证”查验的链条式服务,实现“全程网上办、全程不接触、全程零跑路”。
注:如果纳税人(股权转让方)自行申报,可通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网上办”功能线上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线下办理。如果由扣缴义务人(股权受让方)扣缴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线下办理。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进入“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页面。

4.系统弹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办理须知”。请认真阅读“办理须知”与“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点击“进入填报”。



(2)录入股权转让信息。该部分由“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及“附报资料”四部分组成。选择“填写”可填写相关股权转让信息;选择“上传”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

②点击“股权转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填报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股权原值、相关合理税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注意事项: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已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如尚未注册,需先行注册后再办理。
④附报资料上传:纳税人依次上传股权转让合同、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4)税款计算。系统自动根据填报数据,展示本次计税明细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进行核对确认(请您尽快提醒受让方进行查看确认)。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消息中心,进入站内信。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基本与“个人所得税APP”一致。

2.对于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方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查看消息。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消息中心”或“待处理事项”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事项办理”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特别提示:
1.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或“受让方确认不通过”)。
2.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
第三步
查看税务机关审核结果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材料的审核进度。

2.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则可以点击“发起申报”进入申报缴税环节。

第五步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获取“短信消息”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完成纳税申报后,主管税务机关会通过短信或个人所得税APP站内信向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发送消息,纳税人接收到消息后即可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短信或站内信内容(供参考)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本次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已传递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可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此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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