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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常委会拟修改注册会计师条例

人气: 作者: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时间:2006-09-27
导读:

  原文标题:市人大常委会拟修改注册会计师条例 运用大监管新模式杜绝财务报表“注水”

  正在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针对一些注册会计师根据报表不同用途注入不同“水分”,《修订草案》将运用大监管的模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目前,一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分别报送给税务、证券和工商等部门的财务报表,存在不同版本、掺有水分的情况,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业内的这些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修订草案》“对症下药”,建立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大监管”模式。

  《条例》规定,市政府应当建立由财政牵头,市税务、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力度。联席会议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与沟通,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在这一监管模式下,不同版本的“注水”报表将被及时发现。

  《修订草案》还借鉴香港的监管经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执业注册和会员注册管理制度,规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实行属地会员注册管理,避免不良执业者利用法律监管漏洞,在特区内受处罚、吊销后,又跑到关外重操旧业。

  委员们昨天在审议《修订草案》时,对修订内容予以肯定,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议还分组审议了《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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