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1月21日,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条件和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后成绩2年内有效。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自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将保留到下一次考试,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或二科。
二、考试时间
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考《会计基础》。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网上报名办法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http://acc.szfb.gov.cn),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填写本人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报名信息经过报名点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一)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台”、“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3、打印的《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照相点上传照片信息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
(三)考生登陆网站http://acc.szfb.gov.cn,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报名信息(请考生正确选择报名确认行政区域和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注意填报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四)上传相片时,请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并仔细核对输入数码相片回执编码后系统显示的相片是否本人。具体操作可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会计管理”栏通知公告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2008-08-26通知)。
(五)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相片完毕后,打印《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
(六)考生本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到在网上选择的行政区划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核对、交费。不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用。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报名者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取消其当次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日9:00开始至9月2日16:3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9月3日(逢周六、周日照常确认),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请考生准时到以下报名确认点确认(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到指定报名点确认),同时下列“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也可以接受其他考生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请到“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教学基地”的报名点报考。
请考生注意,以下所称“符合免试条件”是指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类型有ABCD四个选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ABC三个选项中选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择“D”选项—会计专业免考类选项。
区划 |
报名点名称 |
报名地址 |
电话 |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注:不接受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报名 |
会计进修学院松园教学基地 |
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6楼(红岭小学旁)www.szai.cn |
25595033、25594761 |
会计进修学院科学馆分部 |
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科学馆3楼318室(市总工会站) |
83237252 |
|
会计进修学院红荔教学基地 (港澳台报名点) |
福田区红荔西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西面) |
83256129、83256125 |
|
会计进修学院梅林分部 |
福田区梅华路小肥羊楼上5楼503B室(下梅林市场站往东) |
83101381 |
|
会计进修学院南山教学基地 |
南山大道百仕成大厦2楼 (赛格电子广场旁) |
26664656 86240878 |
|
会计进修学院坂田分部 |
龙岗区坂田吉华路上雪科技工业城一巷B2栋2楼 |
89392693 |
|
罗湖区 |
罗湖区财政局(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7楼西侧罗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82281095 |
福田区 |
福田区财政局(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福田区委大院内“福田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
82918390 |
南山区 |
南山区财政局(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综合服务大厅 |
26662570 |
会计进修学院南山教学基地 |
南山大道百仕成大厦2楼 (赛格电子广场旁) |
26664656 86240878 |
|
盐田区 |
盐田区财政局(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沙头角梧桐路2002号林场大厦6楼 |
25552417 |
宝安区 |
宝安区会计培训中心(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宝城四区文化艺术馆四楼(网址http://www.baoancp.com.cn) |
27756030、27756031 |
观澜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观澜街道环观中路20号(观澜第二中学后侧) |
28011536 |
|
石岩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石岩街道宝石西路26号 (万联商场石岩电视台后面) |
27604236、27602599 |
|
沙井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沙壆三路23号 |
27720684、27200044 |
|
新安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宝城42区乐平路23号 |
27842684、27842169 |
|
松岗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松岗街道文化艺术中心旁(星港城侧) |
27719380、27715800 |
|
福永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福永街道立新路(福永市场对面) |
27397214 |
|
大浪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大浪街道龙胜老村一区001号商会大厦(龙华中学对面) |
27749605、27743963 |
|
西乡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宝安区宝安大道779号(大新百货旁) |
29611117、29656001 |
|
光明新区 |
光明新区公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风景中路
|
27730928 |
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
|
29099723 |
|
龙岗区 |
龙岗区会计培训中心(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龙岗区中心城爱联岗贝村深惠路385号(即深惠路与吉祥路交汇处) |
84870849、89989810 |
龙岗区会计培训中心坂田分教点 |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路口天都大酒店斜对面 |
89581445 |
|
龙岗区会计培训中心平湖分教点 |
龙岗区平湖晶都城酒店二楼 |
28450788 28456369 |
|
布吉成人学校 |
布吉街道吉华路117号(现布吉派出所大院内) |
28284953、28276813 |
|
横岗成人学校 |
横岗街道富康路中心小学旁 |
28861794、28863139 |
|
平湖成人学校 |
平湖街道顺昌街(东海渔港旁) |
84685822 |
|
平湖会堂报名点 |
平湖街道双拥街平湖文化中心4楼 |
28454722、28456477 |
|
坪地成人学校 |
龙岗区坪地街道顺景街19号 |
84050864、84052591 |
|
葵涌成人学校 |
葵涌街道福塘南路4号 |
84207166 |
|
坪山 新区 |
坪山成人学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指定报名点) |
坪山新区深汕公路坪山段251号 |
28828751 |
坑梓成人学校 |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39号(红绿灯旁) |
84132714 |
六、考试题型和方式
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均使用答题卡。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考试收费标准
(一)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详见附件)
(二)教材费为: 60元/套
(三)考试报名收费后一律不予退回。
八、考试用书
根据财政部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由深圳市会计学会编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与2010年上半年考试用书相同),在报名点由考生自愿购买。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于10月中下旬凭考生信息确认表和查询密码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无需再加盖公章,考试时与身份证同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请留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通知公告”。
(二)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各区财政局的名义举办培训,一经查实,将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予以追究。
(三)考试报名期间,暂时停办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变更、注册等相关事务。
十、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考试结束30日后,考生可打16868188声讯电话或在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上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向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考试合格后回原报考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www.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1份);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4、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深圳市会计学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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