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权限将下放到省级财政
近日,财政部开始对“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拟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宝贵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2014年4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二)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是:http://www.chin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财政部条法司三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sc@mof.gov.cn。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将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了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修改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相关文章:
- [财会资讯]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七
- [财会资讯]政策举措密集落地,深圳加速迈向“低空经济第一城”
- [财会资讯]关于对深圳市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网络申报软件使用费处理决定的通告
- [财会资讯]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举办新修改会计法培训会的通知
- [财会资讯]财政部重拳出击!老牌知名会计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年,事涉多家发债城投
- [财会资讯]以新会计法为准绳进一步夯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基础
- [财会资讯]深圳市财政局举办全市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培训
- [财会资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 [财会资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加大抽查核实力度 提升谈话函询实效
- [财会资讯]中国会计学会第二十三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学术年会在山西财经大学举行
相关推荐:
- [财会资讯]中国会计学会第二十三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学术年会在山西财经大学举行
- [财会资讯]清华大学会计硕士项目2025级招生说明会(深圳场)举行
- [财会资讯]2023年度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开始报名
- [财会资讯]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虚假承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财会资讯]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财会资讯]深圳市财政局“六个率先”跑出政采营商环境“深圳速度”
- [财会资讯]2023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风起 影响几何?
- [财会资讯]深圳市财政局制作微视频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宣传
- [财会资讯]财政部关于公开选聘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告 财办会〔2023〕10号
- [财会资讯]深圳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排名 普华永道霸榜,四大所均进前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