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将为中小企业提供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财政专项资金将解除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近日,财政部正式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技术进步、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以及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
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发展与创新遇到的最大困难在于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有专家认为,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特别是在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财政扶持显得尤为重要。
与以往《暂行办法》相比,《办法》在资金用途安排上增加了“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的内容,并在资金投入方向上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建设”的有力补充。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项目,中央财政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将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范围内公开组织并建立专家评审制度。
新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承担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的企业或单位,收到专项资金须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新办法具体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应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前书面说明不能按期完成的理由和预计完成日期。承担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应于年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将收回全部资金。
据了解,财政部将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相关文章:
- [财经资讯]多家银行调整个人账户非柜面交易限额 受访专家建议,银行宜提高监控模型的识别精准度
- [财经资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今年深圳将投入超10亿元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 [财经资讯]深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6亿元补贴汽车置换更新 1.9亿元补贴电子电器消费
- [财经资讯]2024年5月6日深圳放开限购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放开限购
- [财经资讯]2024年3月21日起,深圳地区这些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
- [财经资讯]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 [财经资讯]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 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 [财经资讯]深圳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规定 已提请市人大审议 有望年内通过实施
- [财经资讯]深圳连发3个工作方案 加快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 [财经资讯]深圳拟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
相关推荐:
- [财经资讯]深圳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规定 已提请市人大审议 有望年内通过实施
- [财经资讯]深圳拟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
- [财经资讯]深圳劳务界 电子厂普工开始涨薪了 龙华富士康时薪升至21元/小时
- [财经资讯]深圳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发布不动产登记新规!征求意见中
- [财经资讯]深圳帮扶个体户,让“小块头”迸发出“大能量”
- [财经资讯]《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不再单由资方决定
- [财经资讯]银行的通知短信“价格不菲”
- [财经资讯]5月10日起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准备金率
- [财经资讯]社科院专家:物业税4地试点获批说法“不很确切”
- [财经资讯]银监会发布风险提示:防以贷款名义骗取账户信息
- 多家银行调整个人账户非柜面交易限额 受访专家建议,银行宜提高监控模型的识别精准度
-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今年深圳将投入超10亿元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 深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6亿元补贴汽车置换更新 1.9亿元补贴电子电器消费
- 2024年5月6日深圳放开限购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放开限购
- 2024年3月21日起,深圳地区这些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 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 深圳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规定 已提请市人大审议 有望年内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