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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位女会计历时12年上访扳倒四贪官

人气: 作者: 来源:财会信报 时间:2008-02-20
导读:

 
    2008年新年伊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一位会计李秀华被授予第四届中国改革创新十大杰出女性称号。走了12年艰辛上访路的李秀华心情非常好。1月24日她家简直成了新闻采访中心,她热情地接待着多家媒体的记者:“能在人民大会堂领到大奖,我要感谢很多人,还要感谢媒体的支持。”

    今年44岁的李秀华,原是内蒙古二机总厂(现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下属印刷厂的主管会计。在工作中,她严格操守财务人员的职业准则,为企业严把财务关。从事会计工作15年,她曾荣获总厂“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并在总厂举办的会计专业知识大赛中独获两项大奖,并荣获企业厂长奖励晋级工资。

    李秀华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一名会计人员的神圣职责,秉承“不做假账”的职业信条,曾先后两次主动站出来举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先后使四个贪官受到法律的惩处。

    1991年12月,她举报该厂厂长李某因受贿1000元,造成工厂5万元经济损失一案。

    1993年12月2日,她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举报该厂厂长关某、厂长助理兼劳服公司经理朱某、总厂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某等三人,购进伪劣设备从中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之后,朱、关、张均被判了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然而,她却在备受刁难、打击之后,被个别领导强行免职,失去了心爱的工作,被迫走上了长达12年上访伸冤之路。

    2006年4月13日,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专门召开了关于协商解决李秀华12年上访问题的特别会议,认为李秀华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敢于同贪污分子作斗争的做法值得肯定和弘扬。对李秀华做出了补发工资、办理内退等决定,使她终于结束了长达12年的上访。

    经历了无数磨难与坎坷的李秀华表示:“今天我的上访之路结束了,但弘扬正义才刚刚开始,有人聘请我去当财务总监,我觉得自己的使命还没有完成,我会继续弘扬正义,对于举报人的保护机制还远远没有健全,今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李秀华认为,要想遏制腐败,就要从源头抓起,从纯净会计队伍抓起,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政治头脑。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必须引起重视,不仅财务总监要独立,普通的会计人员也要独立,财务人员不应以企业为衣食父母,工资应该由财政部门单独拨款,这样才能保证他们有物质保障与腐败抗争。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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