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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公告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0-09-18
导读: 广东省 2010 年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 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来源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公开考录5

广东省2010年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
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来源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公开考录50名基层公务员,其中县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以下简称工青妇)机关20名,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
  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指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指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9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在职位所在市的企业工作3年以上;
  (七)户口不在职位所在市,或户口已通过企业用工方式及有关激励政策迁入职位所在市。
  计算工作年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
  曾受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工作以来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曾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列入这次考录范围。
  三、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共50个,具体见附件1、2。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现工作企业所在市的职位,不跨市报考;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时间。2010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6∶00。
  (三)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各市的报名方式及地点见附件3。
  现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报考者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能够证明在本市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未能提供合同的可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网络报名的,在网上报名后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并提交上述现场报名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具体介绍见附件4)。两科成绩相加为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考录职位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面试前,各市组织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在10月中旬进行,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定。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录职位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7天(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公示),然后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对象。
  六、录用及相关配套措施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后因职位所限未被录用的人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排第2、3名的可入户职位所在市,考试总成绩排第4、5名的由职位所在市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入户积分(标准见附件5)。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二)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考生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这次报考不需个人交纳报名考务费用。
  (五)这次考录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录无关。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各市有关网站上发布,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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