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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品房可申请典当抵押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人气: 作者: 彭琰 时间:2015-09-24
导读: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深圳市规土委日前出台《关于典当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规称,申请办理房地产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深圳市规土委日前出台《关于典当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规称,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典当企业,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当户,应当为抵押房地产的登记权利人。申请办理典当抵押登记的,必须是已经办理《房地产证》的市场商品房。典当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房地产证》、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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