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要求,我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采取无纸化考试模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条件和科目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考生在一次或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已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可免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合格视为会计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二科或三科。 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三个科目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连续两次考试累计三科合格的即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网上报名办法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acc.szfb.gov.cn),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填写本人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报名信息经过报名点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一)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台”、“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3、打印的《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照相点上传照片信息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 (三)考生登陆网站http://acc.szfb.gov.cn,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报名信息(请考生正确选择考试区域和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注意填报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并仔细核对输入数码相片回执编码后系统显示的相片是否本人。具体操作可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会计管理”栏通知公告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2008-08-26)。 (五)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打印《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 (六)考生本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到在网上选择的行政区划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核对、交费。不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用。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报名者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取消其当次报考资格及此前成绩并记录在案。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1日9:00开始至5月29日16:3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本次考试报名由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和宝安区会计培训中心负责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逢周六、周日照常确认),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现场确认和考试地址如下: 区域 报名确认和考试地址 咨询电话 罗湖区 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6楼(红岭小学旁)www.szai.cn 25595033 25594761 福田区 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西面) 83256129 83256125 上步中路1017号南方日报大厦1楼(市总工会平安银行北侧) 83237252 梅华路满京华大厦5楼503B室(下梅林市场站往东) 83101381 南山区 南山大道百仕成大厦2楼(南山赛格电子市场北面) 26664656 86240878 盐田区 海山路77号林场小区4栋5楼(林场大厦斜对面) 25552418 坪山新区 深汕路491号1栋302(坪山建材装饰城入口处旁) 84605659 宝安区 宝安新城4区文化艺术馆四楼 27756030 27756031 宝安25区创业二路华丰商贸城五楼D501 23067203 大浪街道龙胜老村一区001号商会大厦1楼(龙华中学对面) 28139725 沙井街道中星大厦4楼(市民广场北门对面) 29716225 龙岗区 深惠路711号龙城商业中心7楼(龙城广场地铁站C出口) 89360893 吉华路236号中南明珠大厦3楼(水径村委北行100米) 28272297 光明新区 公明街道别墅路1号世峰大厦7楼701 23403781 五、考试收费标准 (一)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二)教材费为:30元/本 (三)考试报名收费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考试用书和培训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由深圳市会计学会根据财政部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写(与2010年考试用书相同)。由考生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各区财政局的名义举办培训,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责任。 七、考试时间和方式 深圳市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9日至8月9日期间举行,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看准考证。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考生可于6月20日起凭考生身份证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无需再加盖公章,考试时与身份证同时使用。具体打印方式请留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中会计管理页面的“通知公告”。 八、其他注意事项 从2011年5月11日起,我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实行统一的无纸化考试,原由各区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停止报名。 九、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8月10日起,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www.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交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中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1、2、3项外,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深圳市会计学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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