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和《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9号)的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考程序
报名按属地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报考程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申领证书等程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先登陆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public.szfb.sz.gov.vn/acc)或“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我省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6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二)网上报名流程。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登录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应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和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选择报名地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我市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可以在我市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地区选择“广东省-深圳市”。
3.上传照片和设置密码。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和清晰完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自拍、生活照等一律不符合规定)。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注册和报名,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与本人形象相差太大影响考试或照片质量影响证书的发放,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确认填报的信息、上传照片等无误后,按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交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注册号”,报考人员请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缴费前、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费,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因考试前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确保个人信息填报正确后再缴费,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注:需要缴款收据的考生请记录好页面的执收单位编码、缴款通知书号码信息,自行到平安银行和邮储银行深圳区域网点柜台办理票据打印)
5.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妥善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深圳市报名要求,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结束后,财政部的报名系统不再支持信息表的打印。
(三)审核资料。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合格标准,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所需资料如下: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
5.会计师资格证书或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供)。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现场审核人员对考生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真伪存疑的,有权要求报考人员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并签名承诺所填信息属实。
鉴于中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后审的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资格审核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当次合格成绩,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成绩,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证书管理部门申请证书。
(四)证书发放。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领证书,无须电话咨询。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三)《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四)《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七、其他事项
(一)我市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将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与报名地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报考人员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考试的情况。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有误的,务必及时到公布的报名点登记更正,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由于我市机位严重不足,部分考点会使用手提电脑,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手提电脑的操作。
(四)报考人员在备考过程中,深圳市财政局将陆续发布有关考试的相关通知。2020年10月17日前,财政部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我市将通知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密切关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会计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考试信息。
(五)深圳市会计专业中高级资格考试资格考后审核地址及报名咨询电话(疫情期间只接受电话咨询):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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