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探路2010年税收趋紧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0年1月8日下午就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要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要加快完善税收制度,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显然给2010年的税收新政指明了方向。
税务稽查力度将进一步趋紧
刘天永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将2010年税收政策的趋势概括为“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在这一政策趋势下,国家财政部可能会开征部分税费,比如说车船使用税(2010年时间上可能来不及,但将会纳入正式议程)。虽然该税税率不高,但由于我国拥用的汽车量已经足够大,所以车船使用税的征收将具有财政意义。“严征管”则意味着可能会对偷税漏税比较频繁的重点行业进行规范或稽查,比如房地产行业、零售业、连锁业等。
刘天永律师指出,“由于企业不当的避税或漏税行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企业,其税务稽查风险将进一步增加。”其主要表现如下: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中,因金融危机带来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幅度下滑,国税总局开展了一系列的税务稽查活动,税务稽查总额度达到千亿元,多数企业通过自查补缴了一定的税款,另外一部分企业则被税务机关查处,补税的同时还要缴纳滞纳金甚至是罚款。
另一方面,2010年伊始,虽然全球经济逐渐企稳向好,但国家财税部门对企业税务稽查的力度并不会比2009年有所缓和,一方面因为国家税法体系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几乎每年更新的法律中都很容易见到税法的身影,更加规范的税法体系将逐步建立起来。另外一方面,税务稽查部门的稽查水平和方法也将随着国际化的进程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总体来看,税务稽查的力度将越来越大。
同时,因国内税法体系庞杂,相关规定纷繁交叉,很多企业内部的税务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缺乏深度的了解和掌握,在办理企业涉税事宜时会存在潜在的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轻则是经济损失,重则是商誉损失甚至要面临破产倒闭的境地。
从机会风险角度来看,每一种税法实施后都面临新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比如企业所得税实施后,很多企业和税务机关就如何理解、执行新税法一直争论不断。对谋求长远发展的企业来说,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税务规划,对企业涉税事宜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体系势在必行。
“民生税”有收有放
税收政策直接影响每个企业以及每个纳税人切身利益,记者从国家相关部门了解到,2010年与民生税收相关的政策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劳务费的个税起征点有望从800元调整至2000元
2010年,中国劳动力将达8.3亿人,高校毕业生将达630万人,严峻的就业形势与通货膨胀的经济背景正在使人们的就业方式更为灵活而多样,劳务费的收入形式正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比重,并成为不少低收入人群的重要生活来源。
有鉴于此,从2009年开始,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即在探讨有关劳务费起征点的调整问题。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了解到,该政策的有关草案已经出炉,有望在今年年中正式公布。
■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有望调高
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个税起征点的2000元可能已经很难维持一个大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开支,在租金、水费、电费、米面、油菜价格看涨的情况下,调高工资收入的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正越来越高。
■增加二次购房消费税率的可能性加大
在房市飙高、金融性政策冷风频吹而见效不大的情况下,政府有可能会转而借助税收政策进行调节,比如增加二项购房的消费税等。这不但对房市将起到调控作用,对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也能起到相应的制衡。
■增加资本利得税方面的税收来源,进一步调整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税收政策设计偏重于劳动收入的税收,而对资本收入的税收给予优惠或免除,随着中国在资本领域的发展进一步成熟,对资本收入的税收政策正在逐步进入政策制订者的关注范畴。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将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高高消费或奢侈品消费税税率等
2010年1月6日世界奢侈品协会发布的“2009-2010全球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实现94亿美元,在全球占有27.5%。首次直逼日本,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二。这从侧面也显示了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性,增加奢侈品消费的消费税率,不但可以在税收紧张的情况下迅速增加税源,同时还可以起到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另外,据国家财政部网站通知显示,从2010年1月1日起,航空煤油进口暂定关税由2009年的1%上调为6%。这或许将抑制明年的航煤进口数量,而增加的进口成本则由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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