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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启用电子发票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5-01-05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1月1日,深圳市国税局开始试行启用电子发票。 1月4日,深圳市国税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1月1日,深圳市国税局开始试行启用电子发票。

1月4日,深圳市国税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在优购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电子发票项目试点现场会,开具出全市第一张电子发票。深圳正式成为全国无纸化发票城市的成员之一。

一、深圳国税试点推行的电子发票项目背景

2013年,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提出了电子发票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降低征纳成本、提升节能减排效益”的有效途径,为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方式的转变指明了方向。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广州、成都、重庆、深圳等10个城市上线试点电子发票项目。

深圳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一,承接了国家发改委电子商务电子发票试点应用项目工作,在市政府、市发改委等部门的领导下,经过1年多筹备规划,市国税局指导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深圳国税电子发票试点应用平台建设工作,为深圳试点使用和推广应用电子发票项目奠定了基础。

二、深圳国税试点推行的电子发票是什么?

电子发票是税收服务适应互联网信息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重大创新举措,是新时代下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方式优化提升的里程碑式创新。它彻底突破了原有必须通过纸质载体记录交易信息的纸质发票模式,通过不可篡改的数据文本记录、存储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构建了全新的无纸化发票模式。它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可以大幅减低纳税人领用、运输、存储和管理成本。

深圳国税试点的电子发票符合国际通行的电子发票法律法规标准,不仅实现了企业在线交易的全程电子化,大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而且灵活实现了多种国际通用电子发票格式转换和纸质发票凭证的转换,为实现电子发票全过程“无纸化”流通与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深圳国税试点的电子发票与网络发票的区别

深圳国税试点的电子发票是记载数据信息的计算机格式文本,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灵活展现、存储和复制,并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发送给付款方,电子发票只能通过电脑、手机等数码设备接收、存储、查看或读取,该格式文本可以作为电子会计核算凭证计入会计档案系统。

深圳国税推行的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指定的网络发票平台打印开具纸质发票,纸质发票上的发票数据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即时、准确地存储在网络发票平台数据库内,税务机关据此比对、验证和申报信息。通俗易懂的讲,网络发票只是传统发票开具方式的变化,其发放、使用、存储和管理方式的核心仍旧是纸质发票实物管理。

简单地说,网络发票实现了税务机关对发票数据的采集和管理,但使用管理上必须依赖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则覆盖了发放、开具、流通、使用和入账等发票管理全流程,可以完全取代纸质发票。

四、深圳国税试点推行的电子发票范围

经确认,纳入深圳市首批试点电子发票的企业为:深圳市华为终端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优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试点企业。这8家企业向个人、或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单位(含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等)、或境外企业及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的业务和技术规范由税务机关统一制订,适时向社会公开。条件成熟后,符合电子发票业务和技术规范的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

、深圳国税试点推行的电子发票特点

与全国其他试点推行电子发票不同,深圳国税电子发票试点项目在技术、系统和制度立足于“一个端口、两个平台、三个渠道、六家互签”。

(一)一个端口。深圳国税试点电子发票数据将全部统一存储在深圳国税端口,这种电子发票数据信息存储方式目前在全国是唯一一家,完全确保了纳税人电子发票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二)两个平台。一是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联网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二是经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企业可以通过深圳国税统一电子发票平台试点开具电子发票。有效方便了各类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

(三)三个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三个渠道查验电子发票真伪:一是安装使用手机APP;二是安装电子发票查验客户端;三是通过深圳国税网站或授权的第三方网站。

(四)六家互签。按照《电子签名法》,深圳国税电子发票采取了CA双向签名措施,实行市国税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六家互签,共同认证,确保了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便于深圳国税电子发票在国内、国际流通使用。

除上述特点外,深圳国税电子发票试点项目在技术上还使用了与网络发票同样的技术架构,方便了纳税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网络发票。同时,深圳试点电子发票企业不仅包括优购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商平台,还包括盐田港等大型出口企业。

、深圳国税试点推行的电子发票将带给我们什么?

通过试点应用和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将给税企双方、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一)企业节约大量成本。据深圳试点企业测算,按照传统的纸质发票管理,企业领用、开具、管理和传递发票,平均每张发票的成本是2元,试点企业每年发票管理成本近1000万元,通过开具使用电子发票,企业不仅大幅度减轻负担,还可以零成本实现更加高效的发票管理。

(二)政府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通过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税务机关将在每年节约近千万发票印制费用的同时,还可以节省大量运输、存储和发放发票的人力物力,从而腾出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三)便利日常生活。普通消费者接收使用电子发票,不仅仅体现了绿色低碳环保理念,通过灵活方便的手机APP等客户端,消费者接收、存储和使用电子发票都十分方便,电子发票可以实时查验、重复下载和永久存储,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再也不用担心假发票、丢失发票、维修保修、报销等事项。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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