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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09下半年自考毕业证领取通知

人气: 作者: 深圳市招考办 时间:2010-04-23
导读: 接省自考办通知,2009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下发至我市。我市共有4021名考生获得了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现将本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1、2009年12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记下毕业生档案号,并


  接省自考办通知,2009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下发至我市。我市共有4021名考生获得了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现将本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1、2009年12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记下毕业生档案号,并在领证时出示该档案号)。《公安管理》(专、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因需送到北京的有关主考院校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尚未办妥,暂时不能领取,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证时间:4月24——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其中24日发专科证书,25日发本科证书,26——27日发本、专科证书。

 

  领证地点:深圳柏泰培训中心教学楼。

 

  地 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一楼大厅(深圳劳动就业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82446464、82412161

 

  乘车路线:N17路、24路、207路、218路、222路,

 

  下车站点:劳动就业大厦或上林苑。

 

  3、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来不及办理公证的,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持以上(见第3条)证件,于5月10日后到市自考办领取。

 

  深圳自考办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内4号楼二楼服务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电话:82294164)。

 

  6、凡在深圳书城培训中心、深圳柏泰培训中心、岭东培训中心、赣冠培训中心、华南英文书院(农村专业)接受培训的学员,毕业证书由这五家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以上助学单位联系。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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