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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人气: 作者: 深圳市审计局综合处 时间:2005-09-27
导读:


 
     最近,深圳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志着深圳市审计结果公告走上制度化轨道。
       近年来,深圳市审计局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现代审计的路子,重点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连续两年在地方新闻媒体公告审计结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年2月份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进一步要求,深圳审计机关要充分运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政府公报等媒介,拓宽公开的载体,健全公开监督的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重点突出,公开形式多样,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效果明显。3月中旬,根据审计署“以公告为原则,不公告为例外”的要求,市审计局将去年的8个绩效审计项目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全部对外公告。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推敲研究,出台了《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公告的适用范围、公告事项、公告审批程序等做了相关规定,其中,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其他财政审计、绩效审计、投资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及审计调查均为公告内容;公告以深圳市审计局专门印发的《审计结果公告》为载体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本局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办法》还规定审计结果对外公开后,可通过“深圳审计信息网”发布消息和摘要,并在网站全文登载。为了切实做好审计公告工作,该局领导还告戒审计人员,审计结果公告是把“双刃剑”,既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也是对审计机关工作的全面检验,因此,审计人员必须行为规范、依法审计;必须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在具体操作中,该局注意把握六个环节:一是渐进保密;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为此该局制订了《深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审批表》,要求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综合处、总审计师、局长对审计结果公告层层把关;三是优化行文格式;四是严把内容质量;五是及时印刷发行;六是做好公告的跟踪回访工作,确保审计决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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