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管加强 新兴高收入者入关注范围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从多方面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其中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性所得为重点征管领域。
记者14日获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被纳入此次会议审议范围。记者还独家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从多方面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其中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性所得为重点征管领域。私募基金等行业涌现出的大量新兴高收入者,也将被纳入关注范围。
虽然关于个税起征点上调幅度的正式消息尚未发布,但记者了解到,此次个税起征点上调不会高于3000元。尽管起征点上调幅度有限,但工资薪金所得级距级次调整后的减税效果更为可期,据记者了解,工资薪金所得的九级税率很可能减至六级,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对应的税率有望控制在10%以内。
给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的同时,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力度则会加强。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从三方面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管理,其中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性所得征管是重点征管领域。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在部署2011年所得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指出,要主动加强与证券、工商部门协作,做好转让限售股所得征税工作,探索建立个人股权变更登记税收前置措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对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依法实施核定。要继续做好二手房转让、古玩字画等拍卖品征管工作。要重点加强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扣缴税款管理,严格执行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分配股息、企业转增注册资本或股本的征免税规定,以及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消费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征税规定。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摸清高收入者分布。除了金融、电信等传统高收入行业,教育培训、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行业和中介机构由于涌现大量新兴高收入者,也被纳入关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确定本地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人群,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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