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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号时代即将到来—个人税号时代机遇无限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5-03-04
导读: 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这个可是大变化,各位搞财务的同学们有福利了,未来的想象空间无限了
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这个可是大变化,各位搞财务的同学们有福利了,未来的想象空间无限了啊。估计很多人看了下题目就不会继续看内容了,心里想,这跟我有啥关系?究竟有啥关系,这个关系可大了,我来给各位解读一下对你的职场及生活的影响:
 
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增强了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能力,征求意见将于2015年2月3日截止。
 
按新一轮财税改革路线图,预算管理改革大致部署完成后,完善税制的改革在2015年展开。税制改革以“六税一法”为要点推进,其中已进行六年的《税收征管法》修订将收官。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此次重新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税收征管法做了较大补充和调整,新增45条,总计11章139条。补充修订和调整的主要方面有:增加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实现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的内容等。此次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将于2015年2月3日截止。
 
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修订《税收征管法》的重要内容。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惟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此次修订还强化了自然人税收征管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扩大适用于自然人,并且税务机关可以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收入单位与纳税相关的账簿和资料进行税务检查,同时增加相关部门对未完税不动产不予登记的规定。
 
在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方面,征求意见稿完善了纳税人权利体系,提出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税收征管,不得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处罚标准等方面,减轻纳税人负担。
 
此次修订同时增强了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能力。征求意见稿中专设“信息披露”一章,对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予以规定,并明确了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义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报送义务,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提交协作制度,规定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纳税争议处理是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方面。现行《税收征管法》在处理纳税争议时,规定了必须先缴税后复议,先复议后诉讼,不缴税就不能提出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缴纳税款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社会各界对此争议较大,很多纳税人认为,既然已经缴了税款,再去复议就无意义。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先缴税后复议”的规定,但仍要求涉及税款的税收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同时鼓励通过和解、调解解决争议。
 
为了实现与新预算法的衔接,征求意见稿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突破国家统一税收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下达的税收收入指标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税收征管法》修订启动于2008年,由国税总局主导,因争议较多,修正案草案几易其稿,确定了以小修换进度的思路。2013年5月,国税总局将起草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后,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由小修思路上升为大修,以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税总局联合财政部在研究、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又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解读:
 
1. 个人税务顾问将成为最抢手的新职业
 
先说背景就会让你吓一跳,自从李总上任后,就做了一件事情,通过国家信息化来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并配合反腐,基于大数据这个非常重要的互联网思维和依法治国的大纲指引,政府管理职能从人治走向机制、法制。
 
所以,今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纳税号,就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一生下来就是信用透明的,政府将所有的个人信息(公安局的身份信息、银行的账户信息、电信局的号码信息、社会养老与保险的信息、开办企业工商注册投资的信息、兼职收入、炒股分红、房产登记、交管局驾照、支付宝淘宝账号……)全部整合为以人为单位的信息集合,国家不需要进行人肉搜索,只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通过单一识别的身份信息相互打通,就可以由计算机直接计算逃税、洗钱、遗产、非法所得等等吧,你可以想象一下,以后你欠账不还,连坐飞机都不卖你票,坐火车也是硬座啊……
 
移民、转汇、地下钱庄、腐败脏金无处可藏,越来越难……有钱人、你的老板、高级打工仔……等等都将成为计算机自动监控的重点人群,于是乎,需要大量的懂税法的私人财务经理,用来处理有钱人的个人涉税事项。
 
以后不会再讨论是否偷税、逃税、避税,而是如何才能不犯法、不违规,避免罚款和吃官司,别三天两头被税务局问话、别进黑名单、、、如何不被拉黑?没那么容易了,需要懂行的人将你复杂的个人理财、投资、不动产、业余所得进行通盘筹划。
 
所以,各位财务人士,你现在应该赶快整整税法,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做专、做精、做深,聚焦一个领域做成高手,专门针对那些老板、有钱银、财富组成复杂的人群,设计纳税风险管理手段和服务。从现在开始,坚持在财务经理人论坛的税务栏目答疑,申请加入我们的税务高手群,我们为你推荐和包装,帮你出名和宣传,辅导你进入这一行,以后你就可以做个自由、体面的个人税务顾问,赚大钱了。在法制化的进程下,以前那种帮人铲事儿为主的传统税务咨询没用了,依法进行规划和申报将成为新常态。
 
 
2. 传统的逃税手法全部失效
 
因为此次修订同时增强了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能力。(1)明确了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义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报送义务,(2)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提交协作制度,(3)规定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此外,(4)网络交易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逃税行为是基于一个现实就是——信息不对称,发生了什么交易,虽然有那么多的记录,但是,政府各相关部门是不协作的,比如:你出口多少海关是有数的,但是你少做收入税务局是不知道的,因为他们之间相互谁也不吊谁,以后没这种情况了,那么基于落后的税收管理能力而侥幸逃税的行为将被遏制
 
而且,以前,只有在你有逃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通过立案,才能获取相关的证据信息,比如要求银行协助,以后不用了,都联网了
 
如果传统的逃税手法失效,那么企业必然被推着走向正规化,这样财务就有的做了,因为真正的税收筹划恰恰是要基于健康、完整的会计核算的;财务的风险实际上会逐步降低,税金将作为一个常态化的成本被企业接受和考虑,两套账就是鸵鸟政策,没有用了,因为国家那本帐是最全的
 
3. 有钱人的个人纳税风险增加
 
因为个人所得税本质上是杀富济贫的性质,富人历来公认(全世界)要多交税,以前接着征管的混乱,闭着眼睛少交、瞎交;以后这个别想了,因为你在各处的信息被打通了,你逃税的机会自然减少了,比如:以前反洗钱只管查洗钱,以后查洗钱的信息会传递到税务局,大额资金的任何变化都会在税务局的信息系统里面被进行一致性审核,大数据分析将发挥巨大作用
“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修订《税收征管法》的重要内容。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4. 财务的地位与日俱增
 
历来财务的发展就是两个主要驱动力,一个是资本市场,一个是税。资本市场的驱动力早就启动了,从创业板开始很多企业有一夜暴富的梦想,财务就不得不正规。但税收征管体制一直落后,落后的意识、落后的手段、落后的人员素质等等,现在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解决税收征管的效率问题指日可待了,而且国家已经将这个提上日程,那么税务局、税法、税金等概念将重新被接受和消化。
你的专业知识将派上用场,比如: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先缴税后复议”的规定,但仍要求涉及税款的税收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同时鼓励通过和解、调解解决争议。所以,作为税务顾问就有的做了,这些都需要经验和对税法的娴熟掌握。
 
未来,偷逃税款将成为难度系数极高的动作,只能放弃在这方面的努力。财务的真正作用将得以发挥、发扬光大。因此,财务人员的地位与日俱增,财务人员的风险逐步降低,我们为企业创造价值成为真正的可能,因此说,你迎来了财务职业发展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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