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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人气: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时间:2023-11-03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税发〔2019〕88号)等文件规定,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税发〔2019〕88号)等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将开展2023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来源

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非企业纳税人。

二、随机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对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纳税人进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项目

(一)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

(二)随机抽查比例:不超过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纳税人总数的1%;

(三)随机抽查检查期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从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组随机抽取;

(五)检查方式:直接立案检查;

(六)随机抽查主要涉税事项:对随机抽查对象检查所属期间发现的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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