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福建全域实现离境退税 “即买即退”跨区互认
( 通讯员林建荣 董志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签署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区域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区互认合作正式贯通粤闽经济带,深圳的入境消费客群已完整覆盖港澳台和东南亚区域。
据了解,本次合作聚焦跨区域通办、全流程互认与一体化服务三大核心内容,明确两项重点任务:一是整合现有口岸资源,实现离境口岸跨区互认,境外旅客在深圳、福建、厦门任一“即买即退”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凭相关凭证自主选择三地任一开通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办理验核后离境,从而更自由、更灵活地安排行程。二是统一业务标准与监管规则,打通三地税务信息系统壁垒,实现“购物—退税—离境”全链条无缝衔接,加强两地优势互补协同,提升服务效率与监管效能。
据介绍,此前,深圳已与广东其它地市实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合作。这意味着,境外旅客在深圳“即买即退”商店购物办理退税后,可选择广东或福建任一开通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离境,极大提升了境外旅客出入境选择的便利性,也增强了广东、福建文旅线路的串联吸引力。
数据显示,2025年,深圳市台湾地区入境购物旅客规模仅次于香港,实现离境退税销售额超1亿元。福建省2025年台胞出入境约215.7万人次,同比上升17.1%,占全口径出入境人次近25%,台湾旅客已成为入闽消费的重要力量。粤闽地缘相亲、文化相近,本次深圳与福建之间的离境退税跨省互认合作,将进一步释放台湾地区游客入境消费潜力,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与海西经济区的消费协同与文旅融合发展,密切人员往来交流,打造全国离境退税跨区域协作标杆。
下一步,深圳市税务局将以离境退税在深圳试点十周年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创新离境退税服务举措,持续扩围离境退税商店、建设离境退税特色街区、打造离境退税消费品牌,以高质量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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