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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1-07-07
导读: 各区统计局,光明、坪山新区统计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深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

 

各区统计局,光明、坪山新区统计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深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使用由国家统计局编写的教材和考试大纲。《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www.stats.gov.cn)的“网上办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栏目中下载。
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使用答题卡作答。
 
(四)考试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11:00时,《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8日下午14:00-16:00时,《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1,可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ztj.com的“网上办事”→“统计从业资格”栏目中下载),到市统计局或所在区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具体报名地点见附表4)。为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尽量节省办事时间,报考人员还须将填妥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2,可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ztj.com的“网上办事”→“统计从业资格”栏目中下载)同时申请上交。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提交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1)一式一份;
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2)一式两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五张(用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张、制作《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等)。
5、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条件的人员,还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交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规格)。
 
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
 
(六)考试组织实施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级考试,各项工作严格按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的通知》(粤统办字2011〕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统计局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各项有关考试考务工作。
 
(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属考生自愿参加,培训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收费必须按照物价等相关部门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等行为。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
 
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2)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两份(A4规格);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一张;
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交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规格)。
 
(三)认定工作程序。
 
1、申请认定的统计人员填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2,可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ztj.com的“网上办事”→“统计从业资格”栏目中下载),连同所需提交的材料向市统计局或各区统计局申请。
2、市统计局或各区统计局受理申请材料,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审核合格后,各区统计局报市统计局汇总,由市统计局统一报送省统计局认定。
3、证书领取。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市统计局、各区统计局再行通知领取证书。
 

附件: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表.doc

深圳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联系表.doc

                              
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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