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 从业资格资讯

关于实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人气: 作者: 深圳市会计学会 时间:2016-10-08
导读: 深会学[2016]5号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
深会学[2016]5号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2014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6〕34号)。
 
  为了做好新旧考试大纲衔接,给考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我市在2016年进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继续沿用财政部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及题库。从2017年1 月1日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财政部新版考试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科目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认真学习新版考试大纲的精神和内容,做好实施新版考试大纲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2.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3.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

  深圳市会计学会

  2016年9月1日


 

相关附件: 深会学[2016]5号 附件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pdf
相关附件: 深会学[2016]5号 附件2会计基础考试大纲.pdf
相关附件: 深会学[2016]5号 附件3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pdf

责任编辑:小编

点击关注我们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关注深圳会计网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关注深圳会计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