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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涉嫌提前确认收入

人气: 作者: 赵婷 时间:2010-04-15
导读: 简介:在2010年3月12日,哈空调发布差错更正公告,对2008年一笔商业发票贴现业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种种迹象表明,哈空调可能提前确认来自兴安热电厂的收入。 最近,哈空调(600202.SH)因2009年四季度业绩异常亏损而被市场推上了风口浪尖。虽然其于4月7日给2009年年报

  简介:在2010年3月12日,哈空调发布差错更正公告,对2008年一笔商业发票贴现业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种种迹象表明,哈空调可能提前确认来自兴安热电厂的收入。
 
 
  最近,哈空调(600202.SH)因2009年四季度业绩异常亏损而被市场推上了风口浪尖。虽然其于4月7日给2009年年报打了一个“补丁”,然而仍平息不了市场的质疑之声。

  这并非哈空调第一次给年报打“补丁”,在2007年和2008年年报,哈空调同样打了“补丁”。

  但蹊跷的是,在2010年3月12日,哈空调发布了《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对2008年一笔商业发票贴现业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除了2008年年报受到了影响,2009年一季度、二季度和三季度同样也受到了影响。

  然而,就是在该差错更正公告中,出现了一家“可疑”的公司——内蒙古兴安热电厂筹建处(以下简称兴安热电厂),该公司是哈空调更正后的2008年年报中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公司之一。种种迹象表明,哈空调可能提前确认了来自兴安热电厂的收入。

 

  缘起2008年年报“补丁”

 

  事情起因于2008年公司将一笔金额为4.3亿元的应收账款在银行办理了商业发票贴现。

  所谓商业发票贴现,即银行与卖方之间存在一种契约,根据该契约,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据哈空调称,公司对该业务根据当时的理解按“买断式”进行了财务处理。从《差错更正公告》可以看出,当时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将该笔应收账款结转,而体现在现金流量表里,则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增加4.3亿元。

 

  但公司这样处理却是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2009年末,公司发现上述业务期后情况与原处理有一定出入。根据国家相关财务、会计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予以更正。

  相应地,在2008年财报中,公司调增应收账款4.25亿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63.73万元,调增短期借款4.3亿元。同时,该笔应收账款做了资产减值,金额达452万元,正是这次减值,使2008年公司的净利润调减了384万元。

  同时,因为该笔应收账款的转回,使公司不得不重新列示2008年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在哈空调于2009年3月19日公布的2009年年报(修订版)中,同样列示了2008年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记者注:2008年哈空调于2009年2月17日公布的第一份年报中,并没有列示2008年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对比两表,记者发现差异很大。在差错更正后,有三家欠款公司取代原来的公司进入应收账款前五名的行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内蒙古兴安热电筹建处和内蒙古乌斯太热电厂,三家公司的欠款金额分别为9228万元、8400万元和6882万元。
 

  提前确认收入?

 

  据记者掌握的资料,哈空调与兴安热电此前并无业务往来,该笔应收账款应该来自于2008年哈空调与兴安热电签定的一笔供货合同。

  根据哈空调在2008年2月13日的公告,公司表示,“公司近日与内蒙古兴安热电厂筹建处签订了2×330MV空冷发电供热机组工程直接空冷凝汽器系统供货合同书。根据该供货合同规定,合同存在两个报价,但具体将采取哪种价款,内蒙古兴安热电厂筹建处将书面通知哈空调”。

  根据合同,合同报价为人民币15601.32万元的合同中约定风机、减速机、变频器采用进口设备,而合同报价为人民币14899.32万元的合同中风机、减速机、变频器采用国产设备。

  据记者了解的情况,兴安热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区西北约1000米处,紧邻白阿铁路,该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上述2×330MV是该项目的一期工程。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09年8月才正式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009年-2011年。但哈空调在2008年2月13日的公告中表示,该合同交货期为2008年6月至10月。

  虽然空冷器有节水的优点,但却有造价高、运行费用高(如耗煤量大)等缺点。而且,“需要设备提供方现场安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称,一般都是设备提供方在建设电站的过程中,将其生产的主要设备运输到施工现场,同时,一些其他非核心的零部件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运输到现场,并将这些设备组装起来。

  这样看来,哈空调的设备在2008年还没有安装。那么,哈空调是否可以在交货后就确认收入了呢?

  “业内一般是按照163或是2341的模式来确认收入,即合同刚刚签定时确认合同金额的10%或20%,而设备在工程现场完成组装之后,确认其中的60%到70%的收入,剩余的5%左右的金额将作为尾款,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陆续回收。”上述分析师称,而且,即便设备完成安装,有时候也不会确认收入,因为还需要经过试运行阶段。

  而事实却是,哈空调在设备还没有安装之时,就已经有了8400万元的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公司可能至少提前确认了8400万元的收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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