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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

人气: 作者: 深圳法制报 时间:2005-09-25
导读:


 
   日前,深圳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志着深圳市审计结果公告走上制度化轨道。

  深圳市连续两年来,在地方新闻媒体公告审计结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今年初,市审计局将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等8个审计结果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全部对外公告。

  该办法对公告的适用范围、公告事项、公告审批程序等做了相关规定,其中,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其他财政审计、绩效审计、投资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及审计调查均为公告内容。《办法》要求,公告以深圳市审计局专门印发的《审计结果公告》为载体,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办法》还规定审计结果对外公开后,可通过“深圳审计信息网”发布消息和摘要,并在网站全文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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