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处理

盘点!政府工作报告“点”到的税收政策

人气: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3-03-16
导读:
2023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阚歆旸 熊潇 林艺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2022年工作时,多次提及包括减税降费、车辆购置税减免、财税政策稳就业等在内的涉税内容,引发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缴费人、业内专家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记者梳理发现,一些税收政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只是被“一笔带过”,但涉及的具体政策内容十分丰富。

◆ 纾困解难: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多个税种 ◆

“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7500多亿元。”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税收政策

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的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多个税种。

在增值税方面,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适用10%、15%的比例加计抵减政策等。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起,除特定行业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项目,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据实扣除。

在“六税两费”方面,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还可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

◎代表委员感受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新能源发展工作小组业务员曹燕明表示,2022年,热电厂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4505万元,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更重要的是国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大,企业发展更有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创始人李连柱表示,近3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超2.6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超1000万元。这些“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克服了资金紧张的困难,提升了数字化转型的信心。

◎专家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2022年的税费支持政策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创新、精准扶持困难行业企业,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对不同行业精准实施税费支持政策。与此同时,支持政策既有减税、降费,又有缓税、退税;既有制度性减税安排,又有阶段性减负政策,还有临时性纾困举措。通过综合施策,协同性更强,效果更佳。

◆ 刺激消费:车购税减免作用显著 ◆

“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明确,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政策已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除新能源汽车外,购置部分乘用车、挂车也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等政策明确,2018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代表委员感受

在“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中,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给出一份亮眼“成绩单”: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国、消费国;2022年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0%;连续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全世界第一。他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能有如此表现,是因为发展方向清晰,以及官方采取的政策措施非常精准、有力、到位。比如,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可以上绿牌、免征车辆购置税等,这些优惠政策促进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以及产业链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成熟发展。

◎专家解读

第三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瑞琰认为,作为引导汽车消费的重要手段,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直接带来汽车新车消费量和消费结构的变化。2022年度,国家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就很能说明问题。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华北区主管合伙人蔡伟年认为,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助力汽车行业在脱碳之路上实现“弯道超车”,跑出发展“加速度”,并且促成相关产业在全新赛道上“起飞”。比如,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趋势推动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拉动了采矿业、动力电池、充换电、加氢、电力、电缆、计算机技术等行业的发展。

◆ 稳定就业:财税支持政策持续发力 ◆

“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更加注重稳就业。”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税收政策

现行的税费政策,支持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等创业就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等政策明确,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依次扣减部分税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定额(最高可上浮50%),依次扣减部分税费。可扣减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也可以在限额内扣减部分税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依次扣减部分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可以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定额(最高可上浮30%),依次扣减部分税费。

与此同时,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代表委员感受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魏琴表示,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够确保初创企业和招工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让减税降费的红包精准地使用在稳岗稳就业上。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首席执行官姚劲波建议,在2022年社保“缓返补”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可以研究出台更多鼓励企业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专家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彭继旺表示,一方面,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社保费缓缴等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地激发了民众创业热情;另一方面,增值税税率下调、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困难企业税费减缓征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以及税务部门推出的“税银互动”,保供助销稳产业链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和服务措施,较大程度上舒缓了困难企业的资金压力,提振了企业稳生产、稳经营、稳效益的信心,对于促进就业也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除上述内容,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也多次提及涉税内容: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不断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给予税费支持,严厉惩处偷税逃税等行为。每一项涉税内容背后,都有具体的税收政策作支撑。

责任编辑:小编

点击关注我们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关注深圳会计网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关注深圳会计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