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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代理记账普查工作的通知

人气: 作者: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计 时间:2013-05-30
导读: 各代理记账机构: 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代理记账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财政部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填报工作。 根据目前填报情况,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在注册时存在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错误或漏填的现象。现提示各代理
各代理记账机构:
 
  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代理记账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财政部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填报工作。
 
  根据目前填报情况,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在注册时存在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错误或漏填的现象。现提示各代理记账机构在进入普查系统注册时,首先在“行政区划”栏应选择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审批机关(“市直属”或“各区”),注册完成后再登录进入“系统填报界面”填报。(例如:公司所在地为福田区域,办理代理记账审批机关是原市财政局,则在注册 “行政区划”栏,选择“市直属”而不是福田区)。请已注册完成的代理记账机构,如在注册时没选行政区划或没按审批机关选择的,重新注册新的用户名,重新登录填报,之前已填报的数据作废。并请各代理记账机构抓紧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计处
 
  2013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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